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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東陽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台灣母語日暨本土教育推動小組期初會議紀錄

一、時間:114年9月3日

二、地點:東陽國小校長室

三、主席:湯焜楠

四、紀錄:江竺芸

五、出席人員:

 

業務報告:

(一)、教育部於95年6月21日頒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。依此實施要點規定,各校應組成「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」,負責擬訂學年度實施計畫並推動相關事宜。

(二)、本校「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」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教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,教學組長為執行秘書,組成成員為一~六年級學年主任、本土語言教師以及家長會代表1名。

(三)、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,由教務處擬定「臺南市學甲區東陽國民小學推動臺灣母語日教學實施計畫草案」(如附件1),請各位推動小組成員於討論議程中提出意見,該案經各位小組成員討論通過將請校長核定。

(四)、本學期訂定每週一為學校「臺灣母語日」。

(五)、由於本校學區居民所使用本土語為閩南語,為符合實際需求故本校「臺灣母語日」所使用之母語為以「閩南語」為主。

二、討論事項:

(一)、通過「臺南市學甲區東陽國民小學推動臺灣母語日教學實施計畫」,將請校長核定後開學開始實施。

(二)、日後定期會議每學期2次,分別於開學前一個月內以及學期結束一週前辦理,不定期會議由召集人視實際需求召開。定期期初會議討論該學期實施「臺灣母語日」相關辦理事宜,定期期末會議則檢討該學期「臺灣母語日」辦理情形,並提出檢討改進計畫。

(三)、學校推動母語教育應兼顧少數族群。依規定原住民學生可選修其族語(師資及經費由原住民委員會支應),若原住民學生有修習原住民需求則應另案辦理。若有選修客語則視經費及師資另案辦理。

(四)、推動本土語言教育應配合本土教育。請各班或本土語言教師授課時配合學校本位課程隨機進行教學活動。

三、臨時動議:無

四、散會,時間:下午16:00。